您所在的位置: 专业法律服务网 >法服快讯

律师介绍

周栋律师 周栋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找法网特邀律师。2016年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018年取得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曾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筑工程合同各方提供专业工程法律服务,对建筑工程各阶段法律风险防控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周栋律师

电话号码:0523-84837133

手机号码:18051175569

执业证号:13212201910143723

执业机构:江苏江豪海信(靖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3楼

法服快讯

广西一男孩屋顶纵火,纵火罪如何量刑

火虽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从小我们的父母就告诉我们不能玩火,要树立防火意识,家里无人时更是要要记得断电关掉煤气。近日,广西一男孩屋顶纵火,纵火罪如何量刑呢?

一、广西一男孩屋顶纵火,纵火罪如何量刑

10月31日,广西柳州一小区内发生一起13岁男孩纵火事件。视频中,一名男孩疑似提着一桶油,随后该男孩将桶内液体倾倒在地上,并点燃一个疑似编织袋物体丢在地上,火势瞬间蔓延。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灭火,据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纵火罪如何量刑

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三、纵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3楼

联系电话:18051175569

Copyright © 2020 www.jslawyer00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